第三章 作法

哪有他们的出头日。平日嘻嘻哈哈,装作友好,无非想为自己谋条生路。又觉得不屑,他没什么出色的地方,长得一般,惯常沉默寡言,近期更增加了怪癖,身上总有薄薄的灰尘飘出,似檀香味。

    “没听说他信佛哦?”有人压低声音。

    另一人回答:“难道工作太累了?赵工以前很拼的,做出来的东西质量又高。”

    他只顾摸胸口的戒指,安定不少,镜子里的人不再那么瘦,终于称得上精神,嘴角微微勾起。唯有那东西像孩子乱来,行事无定数,有时候在影子里伸出,绕着他的脚踝转;有时候按着脊骨慢慢地爬,仿佛一团雾,攀在肩上嗅他热热的鼻息。偶尔也喜欢戒指,可能是生前拥有,遗留了一些微不足道的记忆,从正中穿过去,再穿回来,然后被他一同吞在口腔,细细咂弄,犹如吃红石榴。

    师傅说,或许是残影,死来哀怨难平,特意缠住你。我救不到你,你走,你走,自有出路。从此之后就不和他联系。

    但他兴致勃勃,不论是精气,抑或生生剜出心脏,片成片下火锅,都无关紧要。那东西原来就藏在他身体里,看他哭,看他笑,一腔热情呼唤,终于现身。大概真的放不下,被货车撞成碎屑的时候痛到不能自已,就一瞬间,烂成肉泥混着残骸,大火烧了很久才被扑灭。怪不得周身是灰烬,又夹杂他一路点的香,寻到正途,躲进他的影子,不再流离失所。

    他坚信男人还记得自己。

    逐渐用自己的血、自己的肉供养,不够,又买来活鸡、活鸭,抓在手里招惹那东西,诱它出来,扑上毛扎扎的颈部像围巾。不一会,鸡鸭就没了声息,剩一张皮耷拉,真不知道这么小的身体,怎么吃得了这么多食物?生冷不忌,有时候熟食也要,但只舔舐他嘴里的,觅食如调情。他无奈,唯有塞一口腔红的绿的,甜的咸的,混着唾液任由它捉弄,深入到喉管收收缩缩像口交。

    不需填饱肚腹的时候,它贪恋他的体温,活人热腾腾的皮肤最适合磨蹭,钻到胸口滚来滚去,沾染不少灰尘。不脏,犹如打破了沙漏,流出来一滩浅灰色,趴在阴影上。分不清头尾,或者整个身躯只是一团烟雾般的混合物,伸手一捏就陷进去,它反倒来了劲,绕着指头打圈,直至自己的阴冷缓缓变得温暖。

    更习惯藏在他的影子里,如同灵异传闻提过的二重身,偶尔扭曲,惊得身旁人揉揉眼睛,疑心是看错了。

    他学东南亚流行的“养小鬼”,这个试试,那个尝尝:它挑肥拣瘦,喜欢就攀附上去,尽情撕咬;讨厌就避之不及,躲入他身后阴影,碰都碰不着。他连羊胎盘都买了一副,据说十分滋补,阴气十足,它始终不要。反噬之类的也没发现过,他一日比一日健康,有追求了,不像从前行尸走肉一般,房子也收拾得整洁。

    又觉着有点悲哀,男人生前不是坏人,不种坏果,死了也不跟着谁索命,被他吸引就老实待着。因此他不敢做伤天害理的事情,有过种种恶心的想法,都收起来,到底要干干净净才配得上。

    唯独那天看报道,肇事司机伤重死亡,家人替他赔偿过错,落得一声叹息。它听他说,沾了一堆眼泪,终于生出几分不甘,挤进唇间索求安慰。他就是懂它的意思,一次次吮住灰蒙蒙的躯壳,不怕,我一直在这里陪你,同生共死。

    它忽然怕他误入歧途,着急地磨蹭嘴唇,逗他高兴,他又明白了,笑中带泪:“我不会轻生……以前想过,但后来发现有你……”如果贸然没了性命,会有谁记得姓绪名光涵的男人?到时候,男人就真的死了,烟消云散,不留痕迹。更何况,现在它越来越活跃,仿佛失忆的病人突然找回记忆,一点点理解人世间的牵挂,他更加放不下。

    只是同事仍看他不顺眼,到处找理由指桑骂槐。又嫌弃他摆在桌上的文件,摸起来一手粉粉腻腻,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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