臻顺水推舟,此时爱德蒙低沉喑哑的声音和他的融在一起:“前阵子听说你结婚,我当时在国外,也没来得及去祝贺祝贺。”
【大自然,你是我的女神,我愿意在你的法律面前俯首听命!】
我讪笑着有点心虚:“没关系,大家都忙,这都是小事。”
沈浦臻弯了下眼,轻易地将话题揭了过去:“爱德蒙是《李尔王》里典型的反派,但他很有魅力。”
我的思绪顺着他的话再次飞回舞台中央,莎翁没有给这样一个反派丑陋的皮囊,而是全然相反地赋予他无与伦比的容貌、身体、甚至出众到吸引两位公主的魅力,甚至差一步就建成了“娥皇女英”式的家庭,也可以说差一点就走到了权力的正中央。
连葛罗斯特伯爵都以“畜生”、“孽种”来谈论他,其生母更是一个连名字都上不得台面的,不入流的情妇,其他人更会怎样在背后评说。
【为什么我要受世俗的排挤,让世人的歧视剥夺我的应享的权利?】
我心底腾起一丝隐秘的共情,想起秦阙疏离的眉头,大学时那杯没有吃完的草莓圣代,它化成粘稠的甜浆,和垃圾桶的污水细菌混在一起。
我无数次忍气吞声沉进梦中,醒来时指甲深深陷进掌心,那一块凹下去很久都没有回弹的肉。
“沈先生懂得真多。”我笑着说,想快速结束这个话题,可沈浦臻的态度很奇怪,聊了半天还是停留在我的私事上,我原先笃定他不会知道太多,却忽略了这个圈子里信息传播的速度,世界上哪有密不透风的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