才会用的,因为照明弹都是驱逐舰主炮级别的炮弹,很少用203乃至更大口径的炮弹去当照明弹。
加上照明弹往往是打到最高刚过就开始放出降落伞、缓缓滞空下落,所以射程最多只有轻巡主炮极限射程的一半多一点。
照明弹的初速和飞行存速也比较低,因为飞得太快很容易开伞失败。弹速慢也进一步导致了其最大射程比普通炮弹近太多。
每一枚照明弹开伞减速后,最多也就在天上燃烧三四十秒,然后缓缓下落,在三四十秒里渐渐坠入大海。如果口径太大,开伞时高度过高,那就根本照不亮海面了。
学过初中物理光学的都知道,同样亮度/配光曲线的光源,对地面/海面的有效照度,跟光源和地面/海面的距离的平方倍是成反比的。光源高度加一倍,对海面的照度就要下降到四分之一。
总而言之,照明弹战术就是一种五六千米左右中距离夜战的产物,如果交战距离在一万米以上,基本上没有照明弹发挥的空间。要不就得指望发射的驱逐舰/轻巡冒死冲到距离敌人只有五千米、再打出照明弹。
所以刚才“俾斯麦”和“胡德”交战的那场远距离战斗,双方都没有冒险让轻巡/驱逐突脸打照明弹,唯恐先冲上去的一方被敌人埋伏暗算。而此时此刻德方重巡和布国轻巡/驱逐对战,本来交战距离就近,用用照明弹也就挺合理。(历史上“华盛顿”打“雾岛”也没用照明弹,都是两国轻巡驱逐之间近距离互啄时才用的)
当然,“俾斯麦”和“胡德”没有用照明弹,还有一些其他考量。
当时对于布列颠尼亚人而言,他们想着是尽快撤退,最好双方命中率都低一点,能逃就好。如果己方贸然派轻巡冒死突脸打照明弹、半路被反杀,德方意识到布方屏卫舰空虚,也冲上来反射照明弹,布方就没有余力反制了。所以既然德方没有先打照明弹让战斗烈度升级,布方也懒得打,逃就是了。
而对于德玛尼亚人而言,雷德尔中将当时考虑到自己一方是拥有雷达的,而敌人没有。既然如此,能够双方都不用照明弹,德方也占便宜,那就试试光靠雷达能不能打赢,求个必胜的稳局。
就好比一个能够听声辨位的暗器高手,和另一个聋子高手在黑夜中决斗,擅长听声辨位的一方肯定不希望先开灯,正好先摸黑打、发挥自己的听觉优势。如果确定摸黑都打不赢聋子,再想别的后招也不迟。
人手上有了锤子,看什么都像钉子,都想砸几下发挥自己的特长。独门拥有雷达的一方,当然也优先希望尝试雷达优势碾压敌人,只是雷德尔初次用雷达,很多战术细节哪怕平时训练都练到了,真到实战总还是会有各种小意外。
但不管怎么说最后德方无伤击沉了“胡德号”,也算是体现了雷德尔求稳战术的优势。
这些已经过去的事情,也没什么可以多纠结的。雷德尔求稳,而且也稳稳打赢了,那就是值得嘉奖的。最多只能说他“因为求稳,让敌舰晚死了十几分钟。假如不求稳,有可能让敌人死得更快一点”。
战争本来就充满了各种偶然因素,又不是解数学题,哪能有绝对最优解。
闲言休絮,总之刚才岛东的那一战布德双方都没用照明弹,如今岛西这场小船互啄双方都用了,还用了探照灯。而德方有心算无心,取得了先敌开火、先敌命中的绝对优势,还提前靠雷达抢占了t字横头优势,那后续的战斗肯定是毫无悬念了。
短短几分钟之内,布国两艘领队指挥的轻巡,分别被德方埋伏的最强重巡秒杀。
同时德方重巡的140副炮、还不忘以极高射速攒射布国人的驱逐舰。全舰火力一点都没浪费,主炮打布巡,副炮打布驱,分工明确。
一连五六艘布国驱逐舰被炸得四分五裂,剩下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