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的是窗外的晚霞,说“今天的天空好好看”。第三次发来一张照片—是他自己的手,无名指上戴着那枚银色素圈,光线很好,戒指被照得发亮,配文只有两个字:“还在。”
纪隋野盯着那张照片看了几秒,下意识地低头看了一眼,却发现自己手上的那枚戒指不见了。
丢在哪里他已经不记得了,更懒得追究,按灭屏幕后该干嘛干嘛。他和冷良之间的事,说起来很简单,各取所需,他出钱,冷良出人。比起包养那种直白的关系,更像是他每个月给冷良转一笔不菲的零花钱,冷良随叫随到,陪他吃饭、喝酒、过夜,不吵不闹,也不问为什么。
那段时间他脑子里全是梁叙之,需要一个人来填满那些空出来的时间,来挡住那些翻来覆去的念头,冷良刚好出现,刚好听话,刚好不烦。戒指是冷良在某本杂志上看到的,指着说想要,他就买了,顺手给自己也买了一只同款。对他来讲没有任何含义,就是买东西的时候懒得挑,买一对省事。
冷良很喜欢那枚戒指,每次见面都会戴着,拍照的时候也会特意露出来。而纪隋野自己,戴了一段时间,戴习惯了,也就忘了摘,直到现在,看到照片里的那枚戒指,他才发现自己的手上已经空了。
不过无所谓了。关于冷良,他以前还会敷衍一下,现在连敷衍都懒得敷衍了,不仅如此,他发现自己对很多事情都没了兴趣,以前觉得“也行”的东西,现在全变成了“没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