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过一年的肉就老,炒着吃的话八成咬不动。
大菜做好尚需时间,暂且点了几个冷碟佐酒,除了曾如意,全都端起了酒盏。
常霄特意道:“先说好,小酒怡情罢了,今天都不多吃,免得明早起不来床。”
赶路需趁早,走晚了便来不及在天黑前到能落宿的地方,若是那般,为了路上安全就不得不再晚一日启程,前前后后,又耽误了事。
尤驰拍了拍手边的小酒坛,不过两斤酒,以三人的酒量,如何也吃不醉。
“就这一坛子,见底了咱就撤。”
两轮酒喝罢,炒鸡总算端上来,闻着就喷喷香。
四人早混熟了,不拘那些个规矩,齐齐下了筷。
鸡肉切得小小一块,给汤汁浸得入味,咸香得宜不说,要紧是肉嫩不柴。
“这个菜配酒,神仙来了都不换!”
尤驰属实是吃美了,说话时都飘飘然。
常霄和曾如意不由相视一笑,没过多久,人人碗里都多了一小堆碎鸡骨头。
吃到最后,几个汉子都觉得不太饱,额外添了一笼屉炊饼,蘸着菜汤下肚溜溜缝。
曾如意喝了好些饮子,混了个水饱,原本吃不下了,不过怕晚上饿,想了想还是分了常霄手里的半个。
一盆炒鸡让几人吃得干干净净,时辰不早,到了食肆要打烊的时候。
有只小黄狗摇着尾巴,跟在店家身后走来走去,时不时钻去桌子底下捡鸡骨头。
店家却不让它吃,说是上回差点被鸡骨头卡了嗓子。
“馋狗,后院又不是没有你的饭!”
边说边抬腿把狗子往后院的方向赶。
小黄狗汪汪呜呜,百般不乐意地走了。
“想团子了?”
常霄注意到曾如意的视线一直跟着那只小狗,不禁问道。
曾如意点点头。
出门也有七八日了,估计再见到团子的时候,委屈的模样会比刚刚那只没吃到鸡骨头的小狗更夸张。
因此他此刻对回家这件事期待极了。
为着能摸到团子,以及争取早日收拾好铺面,搬去马桥的新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