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再进行这难得过头的尝试了。
可他还是有些不甘心,他一想起他于此受挫,就想着他不能放弃,他这一生全部的经验都在告诉他,凡事不能轻言放弃,他第一次尝试歌剧,就是在一个很懂歌剧的男人面前,对方告诉他,他唱得不错,可他知道那是谎言,他本该因此沮丧,不再尝试这令人挫败的东西,可他还是坚持下去了,所以才有了后来的生活。
他没有那么爱歌剧,他只是要以此谋生,后来在那么多爱着他和歌剧的人们的追捧下,他开始撒谎,谎称自己对歌剧的热爱,但实际上心里想了什么,只有他自己知道。
他想了很多,最终还是将《奥赛罗》的脚本和乐谱写了下来。
正当他试着唱第一幕时,忽然有人按响了门铃。
他下楼开了门,是小仲马,这人最近总爱来找他。
“有何贵干?”利安德心情还不错,弯着眼,歪头问,“亚历山大公主。”
“没有什么要事,利安德王子。”对方取下了帽子,“我可以进来吗?”
利安德没说什么,只侧着身子,让出了位置,使对方得以进来。
“拖鞋在鞋柜第一层。”利安德说。
“……我的?”对方像是有些惊讶,毕竟他上次过来还没有专属的拖鞋。
“不然呢?”利安德觑着对方讶异的脸,笑了一下。
对方一脸郑重,像是收到了什么贵重的礼物般,谨而慎之地从鞋柜里取出了那双拖鞋,出乎意料,这拖鞋不是男士常规款式,而是小仲马从未见过的……毛绒拖鞋。
利安德盯着他,发现他动作一顿,顿时笑出了声,他买这双可爱的毛拖鞋就是为了这一刻。
小仲马似乎叹了口气,却没说什么,老老实实地换了鞋,他身上西装革履,脚底下却踩着双可爱风格的拖鞋,实在是不搭,可利安德却看得很开心,挽着对方的胳膊,踮起脚亲对方的侧脸,含含糊糊地说:“亲爱的,你太可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