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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as o signs”



    真是无比自大的生物呢,人与自然,还敢将人放在前面。



    客厅里没有开灯,我和林格终躺在昏暗的沙发上,我将脚腕搭在虚空里双腿交叠,林格终蜷缩在昏暗的沙发上,正对面就是璀璨的夜景。



    我刚刚问林格终,为什么房子会选在这里,找个便宜点的地方我还好歹能跟她做邻居。



    这当然是开玩笑,要是我足够有钱,我也选这里。



    “东方明珠那里的灯没有对面一排房子漂亮壮观,我第一次站在北外滩的桥上,就在暗骂那些设计这块地方光线的设计师一点美育都没受过,那么多有才华的设计师还没饭吃。那排高楼大厦呢,虽然也只是因为地段和设计恰好适配了这样千篇一律的方案,但的确是我第一次感受到纸醉金迷的诱惑力。”



    舒服的晚风像是要穿透落地窗,将我们轻柔地席卷进那边的黄金台。



    我和林格终此刻一步之遥。



    “是因为转过头去的一瞬间落差实在太大了,我穿着和你身上差不多的衣服,因为是冬天,大衣是厚的,内裙差不多。是我那时候衣柜里唯一一件拿得出手的冬季外套,但厚重到让我背着包的肩膀酸痛,拿着手机的手臂疼了好几天,我知道是因为我太瘦弱了。现在想来,女孩们好像都是在年轻时迷恋瘦弱的,忘记了自己更应该拥有力量,我们绝不会用它产生伤害,我们只是想要安全,既然社会规则里有条款二字,做到保证所有人随时不用害怕被侵犯,就是社会的责任。”



    手边开着一盏台灯,鲜亮的金黄色照耀进温暖的巢穴,足够我们看到很多白天看不见的东西,或者说不愿意花费精力观察的东西。



    林格终的腕骨可以用一根拇指的长度测量,她看起来哪里都是苍白没有生气的,即使这样,她也一个人在外面度过整整七年,安然无恙地回来了,骨头没有被香港的热融化,也没有被牛津的雨淋坏,鬼魅云烟可以轻飘飘地逃脱,这算好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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