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轻快的步伐就像踩在五线谱上的音符,大概是一首描绘夏天的曲子。
她注意到我的目光,停下脚步看了我一眼,我注意到她的虹膜是深褐色的,和她的发色一样。
我飞快地扭过头不敢对视,欲盖弥彰地随便敲了几下键盘,没注意到电脑屏幕上的曲线图诡异地上蹿下跳起来,激起一连串红色的感叹号。
她摘下耳机走了过来,伸手将咖啡放在我手边的桌面上,然后轻轻拂开我慌乱的手,在电脑键盘上重新输入了一行代码,拯救了那尖叫报警的可怜数据库。
我知道她在我背后,抱着书的手为了省力而靠在椅背上,向前俯身够到我的键盘,过肩的长发顺着垂落下来,从我侧颈最敏感的皮肤上划过。
我感觉到耳根发烫。
“弄好了,不谢。”她温和的声音从上方传来,我脑子发懵,半晌也没能哼出一句回答。
她收回手拿起咖啡,走之前用只有我能听见的声音说:“你的右耳廓上有颗红痣,很漂亮。”
我最终还是紧张得不知该如何作答,像个没见过世面、第一次进城的乡巴佬。
“欸,静女,那是你朋友?”冯慧在她走远后小声问我。
“唔,”我既没点头也没摇头,只是含糊道,“是的吧。”
我们的初见就是这样,充满戏剧性和命运既定的成分。
曾经的我是不信命的,但是后来的我坚信,遇见她一定是上天的安排,不然怎么会恰在最美的年纪,恰在蝉鸣聒噪的午后,恰在心脏漏跳一拍的瞬间。
后来的连续几天里,我只要有空闲时间就会坐在那块公共区域自习,但我并没能再次凑巧遇见她。
我感到有些失落,像只吃过精品狗粮就不愿意再流浪的小狗。
再次遇见她是在寝室楼道里,我惊讶地发现她竟然住我隔壁寝室。
“那那个,学姐好,你你竟然住这儿吗?我就在隔壁欸,好巧。”我紧张得不住在裤腿上擦手心的汗,声音有些发抖,听起来倒像是很兴奋激动的样子。
她臂弯里挂着一件白大褂,另一只手上拿着深蓝色的实验记录本,本子看起来很旧了,书脊开裂后又被针线钉上,里面贴了太多便签导致书体比书脊厚了两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