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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从凌梦初走后,温厌辞再也不敢叫交朋友了,也有一层原因没有人来和他主动说话,他也不会主动找到别人搭话。



    就像这天早晨,他七点钟起床,来到篮球场,场地上还是有几个人起得比他还早把场地占了。



    温厌辞只能在角落里干站着,抿着嘴不敢说话。



    那些人回头看了一眼角落位置缩着脑袋,刘海盖住眼睛把自己裹成粽子的人笑出了声。



    现在已经是初冬,外面已经非常冷,七点时候的天空还没有完全亮起来,太阳还没有释放温度。



    温厌辞站了一小会儿就撑不住了。



    他又去了室内篮球场,发现也有人在,而这几个人似乎就是刚刚那些在室外打球的人。



    温厌辞这一刻好像明白了一些什么。



    他抱着篮球就要离开。



    果然其中一个人拿球砸地,球弹在了温厌辞的面前。



    “喂,你是哑巴吗,不知道说句话吗?你说一句好听的我就把地方让给你。”



    温厌辞回头小声说了句:“谢谢。不用了。”



    他本来就不会打球,如果在这里被这几个人看着拿着球不知所措,温厌辞会更加窘迫。



    结果那几个人没听到温厌辞说的话,以为温厌辞不理他们。



    为首的那个是温厌辞班级里的人,名叫周常玉,自打开学之后他就是没注意到温厌辞这一号没有存在感的人物的。



    具体注意到他的时候是论坛上那张他和陆昭野走得近的时候被人拍得那几张照片。



    那段时间温厌辞看起来很顺眼。



    到底哪里顺眼周常玉说不出来,但现在想让人讨厌的样子倒是能说出一大堆。



    今天他们哥几个也是因为观察到体育课上温厌辞的焦灼模样,几个人打赌这个社恐会在明天早晨或是晚上十一点过后出现在篮球场上。



    输的人就要请吃一顿饭。



    当然这一局周常玉赢了。



    不仅是因为他能白白宰一顿好兄弟,还是因为他竟然可以猜透温厌辞的行为。



    这让他很是兴奋。



    他走过去,打量的眼神落在温厌辞的身上,对方穿了一件已经跑棉的大棉袄,一件不知道是什么的黑色裤子,头发长到盖住眼睛。



    真的乍一看就是不好接近的人。



    放在人群里应该不会有人和他打交道。



    但是……



    如果仔细观察,认真打量,温厌辞的眼睛是那样好看,像一颗琉璃一般闪着微光,还有那张巴掌大的脸上的翘鼻子以及因为天气太冷冻的有些红的嘴唇。



    怪不得陆昭野能看上一段时间。



    这家伙果然是有些姿色。



    温厌辞不习惯这样的打量,前脚抬起来刚要走,就被拽住了衣帽。



    “跑什么,会打球吗,你给爷说句好听的,爷就把场地让给你。”



    温厌辞使劲拽了拽自己的帽子。



    “还挺有劲。”



    “常玉,走吧,这家伙没意思极了。”



    “我也觉得,跟个男鬼一样,头发那么长。”



    周常玉本来就在人群里是个人缘不好不差的那种类型,听到室友们这样说,也只好把温厌辞放开了。



    他们本来也没想打球,于是几个人没兴趣地离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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