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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走过来的,又在哪个瞬间选择了重新信任一个人,一个冒失但实在漂亮的糊涂蛋。



    初次见面,是在金拱门,靳喆原计划要自杀的那一天。他坐在和往常一样嘈杂的长排连桌边上,准备按下手机的关机键,抬眸恰好看到了从门口走进来的男孩。



    阳光是公平的,但人的眼睛不是,男孩身后一切景象都变成模糊的色块,绿的树灰的街,这都无关紧要。靳喆只看到一头卷发,略显宽大的上衣,纤细的脚踝和蹦蹦跳跳的步履,空气里有柠檬糖的味道。



    推开门的瞬间,对方笑了,并不是朝着自己,是对店员礼貌地说寒暄的话,但靳喆停在手机边的手却僵住了。没有由来,他一个准备好去死的人,不需要再去联系谁,也不可能去偷偷拍下他人的明媚。



    可迟疑确实发生了,靳喆不是浪漫主义者,只是那个场景,他的脑海中实实在在产生了一个自己都觉得荒谬的想法。



    他很早就见过对方,在无人知晓的子夜偷偷潜进过对方温香的床榻,他吻过对方眼角的泪痣,一起见证过一场烽火联营的天灾人祸。这些画面转化到彼时,那个黄昏即将燃烧的下午,靳喆的心脏不受控制地加快跳动。



    朦胧的思考持续到男孩拍了他的肩膀,顶着其他顾客错愕的视线大声惊呼让他不要死。



    其实那天靳喆没有去海边,不是因为该死的小组作业,也不是因为所谓的瞭望员。



    ……



    再到那一句,“跟我一起住可以变幸福。”



    可以变幸福。



    靳喆用力握住了薛绒的手。



    他想要问薛绒,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喜欢自己,怎么会喜欢上一个无趣的、迟钝的、濒死的灵魂。



    察觉到他的视线,薛绒咧嘴一笑,傻里傻气地说,“就这样决定了,今晚我要帮你的。”



    有些话或许不问更好。



    靳喆不是没有欲望,他对薛绒当然有欲望,早年长期压抑的杏幻想在这个漂亮男孩身上得到了彻底释放,只不过他不太想在薛绒面前袒露出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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