插花篇:號外!民主的定義改了

  不當黨產委員會殷鑑在前,促進轉型正義條例三讀通過,為被害者平反,還原歷史真相,沒有人會反對,然而,在民進黨多數表決下,同樣通過賦予促轉會超過司法檢察的調查、搜索、扣押(封存)、乃至罰鍰處分權,若調查遭拒還得請「憲警機關」協助,憑著立法院多數就賦予行政機關司法權限,民進黨為什麼膽敢於輕率踩下有侵犯人權之虞的紅線?只能說,民進黨的「人權」既有分別心還有黨派之別。

    縱使民進黨有分別心,總統却不能有分別心,蔡英文即使身兼民進黨主席,做為國家元首身份還是在政黨領袖之前,所謂爾俸爾祿民脂民膏,民脂民膏可沒有藍綠之別,包括蔡英文分配給民進黨人的職位與資源,都在「國家」之下,而非「民進黨私有」,只會照顧自己人,心念只在民進黨的蔡英文,如何配享全民對「總統」大位的敬重?走不出民進黨的私心與界限,蔡英文  就不可能破解全面執政却無法以多數服眾的困境。

    ps:個人比較好奇的是,台灣社會誰會是開出「蔡英文下台」的第一槍?

    當年有紅衫軍,如果未來出現綠衫軍壓垮綠色民主,應該挺有趣的,期待期待再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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