抬起头来,“我如今吃穿用度皆由他所赐,若不是他,我早已是下水道里的一只臭虫,合该为了生计忙碌奔波,拿什么来谈身份气质,我如何能开始新的生活?”
“可是小姐,你已将最好的岁月都给了他,不是吗。”乔眼圈红起来。
“我的岁月才值几个钱,若不是他抬爱,我的岁月也不过是白白浪费而已,乔,我无法忘记他的好。”
谈到这里,已没有继续的必要。
寇锦也明白,乔是为她好,她是将自己当成家人,才会这样真心着想。
但总归,在寇锦内心深处,总觉自己身上还烙着周享的标签,她…生是周享的人,死也要下地府找周享去,这一辈子,到底是逃不开他了。
从纽约回来,乔再也未曾提及这个话题,她倒是真正死了心。
乔见过周享许多女人,但从未有一个,像寇锦这般,执拗也好,倔强也罢。
她此刻终于明了为何偏偏是寇锦受尽周享宠爱,她实在值得。
开学的日子依旧忙碌,寇锦日日周旋于教室与图书馆之间。
三寸厚的文献,一本本的读过去,倒也不显得枯燥,只是偶尔休息时寇锦会听到自己骨骼中发出的声音,沙沙作响,她知道,那是寂寞的声音。
寇锦喝罢保温杯里最后一滴温水,收拾书本起身朝楼外走去,才走到门廊处,听到后面有人急匆匆喊她,那声音并不大,但在图书馆中却显得格外刺耳。
“等等,还好,你还在,天知道我只是三分钟没有盯住,你的座位已经没人。”
来者是一名年轻男孩,看上去像华裔,会说中文但语调略有怪异,ABC大多如此,寇锦礼貌性的停下脚步。
男孩身上背着哈佛包,那是新生入学时每一个人都会拥有的,容量极大,“我关注你很久,若不介意,是否可以请你同我吃晚餐,我知道这附近一家中餐馆,黑椒牛柳做得很好。”
寇锦上下打量他一番,他的笑容实在很明朗,露出一排洁白的牙齿,看上去便是从小生活在蜜罐里的男孩,这样的生长环境,整个人看上去都是明亮通透的,他们通常不会为了一点点小事烦心,并且身上充满活力。
若是交友,这样的人是极好的选择,因他们总能带来无穷无尽的正能量。
但寇锦衣锦夜行,已经在黑暗中生活太久,这样的明亮,于她而言并不习惯。
于是她不留痕迹的向后退两步,搂进怀中图书,“抱歉,我没兴趣。”
她想走,男孩却过来拉住她,“wait,也许我太过直接,但我是认真邀请。”
寇锦不禁觉得好笑,“fine。”她回复,“我也是认真拒绝。另外,黏人的男孩子可不太好。”
她一边说一边用学生卡朝机器上扫一下,总以为这样直白能甩掉他,谁知男孩仍旧追上来,他同样掏出证件在机器上扫描,“我发誓,如果你愿意同我接触,你会发现我并不黏人。”说罢还自以为是的眨眨眼睛。
寇锦不仅在心中暗骂,小男孩,黏人的小男孩,这就是我讨厌你们的原因。
她想要加快速度离开这里,忽然眼睛扫到乔站在门外一处大树树荫下,她最喜穿一身白色棉麻质长衣裤,领口别褐色方巾,因此很好辨别。
寇锦刚想张口喊她来甩掉身后这恼人的尾巴,忽然瞪大眼睛愣在原地,她甚至感觉胸口也漏跳了两个拍。
那个人,乔身边,坐在轮椅上的,那个男人。
即使是背影,寇锦仍一眼认出来。
周享…
周享。
周享!
是他。他真的来了。
寇锦甚至想咬一咬舌尖,用疼痛来测试这是是否是梦境。
显然,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