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道为什么。
原来主人就住在学校附近的小区里,走路只要十分钟。
我看见主人走进小区,心里有种快感,或者说是小小的得意:能把主人护送回家,我也算有些用处了。
第三件:
回家以后还没写作业就拿出了日记本,因为我怕遗忘了关于主人的一些细节,所以要赶紧记录下来。
我已经快忍耐不住了,我迫不及待的想向主人臣服。
我决定搬去主人那个小区,以高三了,住近一点节省通勤时间来学习这个理由。
明天还要尾随主人,看主人住在哪栋楼。
希望一个星期内可以搬过去。
还要写卷子,今天就这样了,晚安我的日记,晚安我的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