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但自从开始一个人住,自我放飞之后,心头邪念丛生,再也遮不住,烟酒也是一起沾染。
工作两年下来,我早已不是曾经那个周身仙气纵横的我了,从小极尽克制所养成的清丽容貌能够带到现在,已经是承蒙上天眷顾了。
一个人的外在,是光鲜还是粗陋,并不是一个值得参考的东西。可以作爲参考的东西,只有一个,就是心,心地是很难彻底掩藏的,但也无法具体具象,所以从来都没有精准的测算工具。世人都善僞装,每个人都是带着假面招摇过市。此人到底如何,我只能相信我自己的直觉,而直觉对好坏的分辨是不屑一顾的,直觉只关心是否喜欢。
而是否喜欢,在头几眼见,就已经有了定论,若非以后共同经历重大事件,仅靠一厢情愿的自我调节,无力还转。
而我对小哥的直觉,是无所回还的喜欢。虽然这份喜欢,较之我对神的感情,会有差距,但也已经是很喜欢了。
在喜欢这件事上,神是高高在上的,其他人无法仰望。在这个世界上,能让我心甘情愿守护她一根头发的,只有神而已。而在神之下的第二梯队中,就有小哥了。
雨夜的当晚,小哥无意间说到,所有曾经肏过她的人,都对她的屄恋恋不舍。
在我看来,这个世界上最好的东西,莫过于女儿的身体,而小哥的身体,又是个中珍品。这就难怪,曾经进入过她身体的男人,会爲她的肉身神魂颠倒。
小哥本想把此事轻松带过,但是我不依不饶,一定想要让她给我讲述曾经。她也想将往事,说于有心人听。在她的参考系里,我正好是个不错的选择。所以她最后也就决定,把她的过往,说给我听。
自从那次软了之后的口交,我就十分迷恋把软趴趴的鸡巴放进她的嘴里的感觉。甚至在她嘴里的时候,我都会希望,鸡巴永远不要硬起来。可是,这从来都不可能成功。
如果是第一发,还没等鸡儿挨到她的嘴唇,我就早已硬的一塌煳涂了。如果已经在她身上发射过一次,才可能有几分钟的短暂机会,我非常珍惜仅有的几分钟时间。把软哒哒的鸡巴放进她的嘴里,那时候,我告诉她不用舔也不用吸,就这样放着,跟我聊天就好;即便不说什麽,保持着这样的姿势就好。
我躺好,敞开腿,她则低眉于我的双腿之间,唇齿间含着刚才在她身体里耀武严威的淫枪。
她开玩笑的把鸡巴放出来,轻弹了一下,说,刚才不是很牛逼吗,把本姑娘搞得七荤八素的,现在怎麽蔫儿了?你倒是继续嚣张啊。
我把鸡巴再次放进她的嘴里,恶狠狠的说道:小骚包,你等着,一会儿有你好受的,看我怎麽插得你翻水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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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哥说,少说大话,看我一会儿不夹死你。一屄夹死你可是本姑娘的成名绝技。
我心中大乐,嘿嘿一笑说,没想到你这个平时看起来,如此温顺的良家少妇形象,说起骚话来居然这麽有意思。看来我开发的很有成果嘛。
小哥说,少臭美了,得意忘形。我之所以现在可以这麽说话,是因爲我本来是一个活泼的姑娘,甚至说是骚浪也毫不爲过,当然我觉得我还没有达到贱的境界。高中时候,我可是自称老娘的,你能想像得到吗?惊讶不惊讶,刺激不刺激?
以小哥的长相,自然是有嚣张的资本,并且最终她还考上北京的985,可见成绩也是不错的。相貌和成绩,两样都拥有的人,很难跳过自负和目空一切的阶段,因爲,在校园里横着走,真是太爽了。
所以她说自称老娘,我倒是一点都不惊讶。当年我相貌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