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部事務,雖然冒領選票涉及偽造文書罪嫌,但檢方仍可主動偵辦;如果是縣市長、立委及議員等公職初選發生這種情形,就涉及《選罷法》。
第2例:「好想你幫我吸!」出版時間:2018/05/06 21:17
新竹1名人夫去年年初意外發現妻子手機留有與小王的鹹濕對話,「好想你幫我吸!好癢喔!」,3月間會同警方上門抓姦,雖逮到妻子與小王共處一室,且小王簽下和解書認賠70萬元,但檢方認沒有通姦的實質證據,日前檢方予以不起訴。
34歲的林男控,32歲的譚男明知32歲的郭女是人妻,2人仍於去年3月相揪在竹北市出租套房嘿咻,經他帶著警方上門抓姦,發現2人共處一室,疑有曖昧。警詢時人妻與小王承認有同處一室,但沒有嘿咻,只是事後有跟林男簽立和解切結書。
林男提出2人微信對話紀錄,譚男:「再說就受不了了!」郭女:「好想你幫我吸」譚男:「忍住!我也想!」郭女:「好癢喔!」譚男:「來吧!」,郭女:「胸口悶悶的!」譚男:「是喔?」郭女:「心跳好快!」譚男:「真的很想要嗎?」郭女:「是想過頭了!」等對話。
郭女確認這些文字是她與譚男之間的通訊紀錄,檢方雖認為對話可看出2人關係超過一般朋友情誼,雖令人起疑已逾過一般男女交往,而應受道德良知責難,但刑法通姦罪需以事性器官結合為要件,就算2人共宿一室且有曖昧對話,僅能認定2人交情匪淺,無法確認案發當時2人是否已發生性行為,難以直接認定。
另外,據和解書內容,譚男與林男確實針對通姦事件,是經徵信業者協商後,以70萬元達成和解,但譚男並未親口坦承與郭女發生性關係,且兩造協議和解動機多端,可能出於當事人的真意,或出於息事寧人,或出於受詐欺、脅迫等,原因多,且和解書內容是由他人先撰寫,再交譚男簽名,而不是出於譚男意思,很難排除譚男僅出於息事寧人動機,而沒考慮內容用語,就直接簽名的可能性,因此予以不起訴。(蘋果日報突發中心楊勝裕/新竹報導)
第1例:『蘋果真相6張照片還原「自掐」現場 反管生遭扯護喉』出版時間:2018/05/06
【生活中心╱台北報導】「請離開!請離開!請離開!」「打人!打人!打人!打人!」台大自主行動聯盟和挺管民眾前天在台大傅鐘前舉辦「新五四運動」,3名反管學生手拿「管公中閔純潔騙殺全國」白布條,遭挺管民眾要求離開,推擠中,反管的資管系學生潘儒鋒高吼10聲「打人!」後跌倒,昨有網友貼出影片質疑潘是自掐脖子後自摔,但潘指是因衣領遭拉扯感到不適、想解開鈕釦,之後重心不穩跌倒。
在拉扯中摔倒受傷的潘儒鋒前晚到三軍總醫院汀州院區驗傷,之後到警局報案,驗傷單上寫「胸部挫擦傷、右踝扭傷」。有媒體以「挺管派校園打學生」報導此事,但批踢踢網友昨貼出當時影片,質疑潘先抓著自己脖子,之後自行摔倒,再自行爬起,「這演技太浮誇了」、「擺明要鬧場」。
《蘋果》昨檢視記者拍攝和網友張貼各角度畫面,整理出6張照片還原現場,發現事發當時,潘和另兩名反管學生高舉「管公中閔純潔騙殺全國」布條走入傅鐘前,遭群眾發現後高喊「請離開!」並有挺管民眾試圖拉下布條。
倒地後自行爬起
推擠中群眾高喊「不要動手」,一名中年男子用力拉著潘儒鋒的衣領疑似要阻止潘向前衝,潘接著高吼「打人」,男子隨即被旁人拉離,此時潘面露痛苦表情就突然摔倒在地。潘倒地後,旁人都退開避免接觸他,過了16秒後潘就自行爬起,與反管學生持續拉布條,並做出吐舌等怪表情挑釁。
潘儒鋒昨接受《蘋果》採訪時,對於網友質疑假摔,潘說,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