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修补(作话有重要内容)

为什么他想要折磨我?

    为什么他这么“恨我”,又或是这么“爱我”?

    原来命运齿轮早在那么久之前就已经开始转动,记忆中的血雾散去,那个和邬凌几乎一模一样的小男孩挂着温柔的笑意,骑跨在昏迷过去的男人身上,握着锋利的主厨刀,高高举起然后捅向左侧肋间,横向搅动了一下刀尖,又拔出来刺向右侧肋间,水晶吊灯的暖光被刀尖反射成冰冷的微闪,像是一场奇怪的邪教仪式,是驱魔,也是加冕。血流在铺满地板的塑料布上,落刀拔刀都用男人脱下的正装外套挡好,塑料布一裹,客厅干净如初。

    受到惊吓的男孩迷迷糊糊地回到家就发起了高烧,人们说一定是不小心冲撞了那具尸体——某公司老总被人谋杀之后抛尸在附近的一处暗巷里了,据说可能是被他住在附近的那个情妇杀的。醒来之后的宁殊忘记了自己都看到了什么,也不知道自己的机丢到了哪里,只记得只记得

    只记得,初醒的他对着面前的警察,脸上是无辜与迷茫抱着一碗母亲为他熬的,香浓软烂,盛在瓷碗里,和手中这碗一模一样的青菜瘦肉粥。

    宁殊感觉手中的碗就像是一块燃烧着的木炭,他像是被烫到一样飞快的把碗放回托盘里,他看着镜头,指尖微微发抖。他不知道该说什么,也不知道能说什么,他抖着手端起来杯子想要喝口水平静一点,但却差点把水泼在自己身上。

    突然旁边的手机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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