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后门的石狮子上玩头发的杨长卿披上披风。
杨长卿穿的是平时的衣服,玄色的中衣,被一碧玉缕金款的腰带的勾勒出优美的腰线,又穿了一个白色宽袖外衣,气度出众,如芝兰玉树,生于庭阶。
“走吧——走吧——”杨长卿歪了歪脑袋,仿佛在戏台上唱戏一般,声调拐了好几个弯儿,他嘴上这么说着,身上却没有一点儿动静。
“好,走吧,上车。”春兰耐心地站在杨长卿身边。
“不走,出去就要写诗,我的头好疼!”杨长卿在马车边硬生生地杵着,一双桃花眼里写满了抗拒。
“我们不去写诗,我们是去玩的,带少爷去看戏好吗?看红鬃烈马,好吗?”春兰轻轻地拦住杨长卿的肩膀,钳住了他有些躁动的身体。
“啊!嫌贫爱富世间少,父母恩情一旦抛!哈哈哈!恩情抛,泪滔滔,我要去,春兰快带我去!”杨长卿一听到戏,眼睛都发亮了,如同葳蕤自生光的星子,点点滴滴地从天空上剥离,再闪现。
明明是多么悲伤的一句唱词,结果被自家少爷唱的这么欢快,春兰嘴角不自觉地勾起来,她看着杨长卿进入马车后,转身欲图走到马夫身边。
她不能和少爷长时间待在一起,只是因为少爷身上总是若有若无地散发着淡淡的荔枝香,这种清甜的味道提醒着她,本质意义上来说,少爷是她一个人的Omega了。
她认为自己显然还没有到达圣人们坐怀不乱的地步。
“你要去哪里?”杨长卿见春兰下了车,连忙把头伸出车窗。
“少爷乖乖听话睡觉,奴婢回来给你带碗儿糕。”春兰发觉自己的后衣领被杨长卿给扯住了,她原本下意识的想把那手给拽掉,但结果只能好言好语的哄着。
“穗儿说我是疯了,但我又不是傻子,你莫要唬我!”杨长卿鼓着腮帮子说完这句话后,粲然一笑,用手直接揽住了女人的脖颈,清俊的脸都凑近了春兰的后衣领,这个动作太危险了,杨长卿的半个身子都探出了车窗,春兰一动也不敢动,僵直地挺立着,生怕杨长卿一个不稳直接摔出来。
“少爷,不骗你,奴婢的月俸还是吃得起这些小吃的。”
府上的人都知道,春兰姑姑看上去很高冷,一副苦僧的姿态,其实生活奢靡异常——她可是海昌街秉笔斋的座上宾。
海昌街,原名海娼街,是京城目前最大的销金窟,俗言道,太子进,太监出,而秉笔斋中的小倌更是个个恃才傲物,自命清高。
春兰从十六岁开始,每个月领完月俸都雷打不动地到秉笔斋,花最多的钱,日最冷的公子。
同府胆子大一点的人都调笑她说:“姑姑你若是少去几个月,把钱攒一攒,也不至于现在都没有成家。”春兰却一直不以为然。
“少爷,奴婢真的可以给你买,买不到奴婢也给你抢到,快放手吧。”杨长卿温热的身体紧紧地贴着春兰,她呼吸有些不稳,很狼狈地劝着自家少爷。
本性战胜理智可能是很容易的事。
“我不想吃,你上来就行了,我们一起去看戏吧!”杨长卿笑得很开心,晚风拂过他细柔的长发,有一种凌乱的美,杨长卿瞳色和唇色都浅,配着空冥透亮的夜空,一种飘零轻薄的历史感就会油然而生,仿佛他不是该生于现世的人,雨后月光照得世界溢满粼粼碧波,春兰只能盯着屋檐下显得黑漆漆的斗拱说:“行,奴婢上去,少爷你先松手,在车上坐好。”
杨长卿孩子般欢呼一声,钻回了车厢里,春兰默默对自己说,这是少爷的命令,这是命令,所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