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天有眼

屁股,踮着脚,好像迫不及待看见自己似的。

    元浩宁迫不及待要看李禹翎的脸。

    将事先演练过的话,好好告诉那个下作的暗恋者。

    「对不起,我这辈子都不会喜欢你」

    然后,怜悯地看着李禹翎灰败的丧脸,从这个家里有钱的富二代的舔狗苦脸上摄取优越感。

    一种奇特的,和换女人不同的舒服的感觉,在心头翻腾。

    ——从小到大,元浩宁亲眼见过最大的房子就是李禹翎家。

    他和父母挤在破旧墙皮松动的平房里,或是市里的出租屋。邻居的动静稍微大一点就听得见。

    “给我小点声!闭嘴!”

    然后被邻居揍了。之后发誓再也不要被人欺负,开始混社会。

    元浩宁的朋友曾私下嘀咕:“你看没看见李禹翎脚上穿的鞋。我操,一万五一双呢。妈呀!他网上借贷是为了这个呀,真疯狂!”

    不对。

    李禹翎那双鞋明显穿了好几年。而且李禹翎一点不珍惜,他的鞋随便被踩,眉毛都不皱一下。

    ——之所以会幻想李禹翎爱上自己,是因为元浩宁渴望金钱。

    被有钱人暗恋,本身就是一种稀有的幸福,不论性别。

    元浩宁拿起积攒了衰土败叶的小花盆,在手里掂了掂,将那李禹翎视为珍宝的「表哥遗物」随便地扔到空中再接住。接歪了,土撒了一地。

    然后,元浩宁举着花盆“哐嚓”,砸破了玻璃门。

    摇摇晃晃走进去,被玻璃碎片割伤了脚。

    一下子清醒过来,这才发现屋子里黑黑的,李禹翎根本不在家。

    元浩宁坐在地上,掉着眼泪捧着自己被碎片扎伤的右脚。雪白的脚丫可怜兮兮地翘着脚趾,踮在地板上。

    忍着伤,和秦北陆离开时边走边骂:“李禹翎他妈的。什么时候从他那里弄来点钱花花,收他点保护费。”

    秦北陆却认真地摇头:

    “他帮过咱,只要他不来找事,井水不犯河水。”

    元浩宁到家后,鞋里已经全都是鲜血。

    他走回来的一路,嘴角都没动一下。若无其事。

    「别跟着元浩宁那种小白脸了,他就是穷屌丝。」曾经和他抢同一个女人的情敌的话忽然闪现在脑海。

    不仅家没钱,中考体育还失败了。就差3.5分,进不去优秀到云端的市一中,就只能爬进差劲到尘埃的三中。非黑即白,不是成功者,就一定是失败者。

    躲在家里狭小的厕所,元浩宁听到外面衣服浆洗到掉色的贫穷父母的声音,“别他妈的开那么久的灯,费电!”

    而现在,美发店。

    元浩宁那独特的好像含着糖一样的有点甜腻的性感男嗓发音,让李禹翎不是特别生气。

    元浩宁突然怕李禹翎因为这事,不再喜欢自己。

    “没事....我原谅你了。”李禹翎顺竿爬,“那秦北陆你也别跟我生气了呗。你看,抵消了。让我待在这里嘛。”

    元浩宁不理解。

    连家被砸都原谅自己.....真的存在这么大方的人?要是自己,肯定动手揍死他了。就算是他喜欢的人,敢砸他家一点点,他也会骂人。

    金发帅哥瞪大眼,有几分惊艳的面孔,闪现出了震惊。

    莫非——

    不只是区区喜欢....

    是因为爱着自己。

    李禹翎是爱着自己....所以才不生气。

    他在世俗之中,第一次窥见、如此厚颜无耻、又圣洁真挚的痴爱。

    病态羞耻,扭曲罪恶,带着这样气息的淤泥里的玫瑰——这样的爱,结出最艳最红的一枝。凌然傲视着其他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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