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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男头发超多,梳着成年男子的发髻,发冠丢了,两鬓发丝有些垂落下来。孙归宁小心翼翼扒开刘长君后脑勺发丝,只是动一下,前面人肩膀绷直了,孙归宁看到模糊一片,还有被水泡的有点发白的伤口。



    看上去很严重。



    孙归宁像是痛感传身一样,嘶的吸了口气,很严肃说:“你伤很严重,伤到了脑袋。”



    “嗯。我知。”刘长君扭头看身后人,用很平常淡定语气说:“我不记得事情了。”



    孙归宁:?!!!



    “我——”去去去去。



    “你失忆了?!”



    “你失忆了你这么淡定!!!”



    从刚才醒来到现在,这人接受度未免太高了吧。



    刘长君看到眼前震惊的小哥儿,不知为何心里有些笑意,嘴角也带出来了,说:“看来是这样的,失去之前的记忆。”



    “那我叫你刘长君你就答应了?”



    “总归要有个名字,刘长君比无名氏好听。”



    孙归宁:……老兄你好心大。



    “我是从你身上找到了过所,上面说你是刘长君,齐安人,过所被水泡过,字迹有些模糊,我交给同伴带入城里。”孙归宁说着话。



    刘长君看到小哥儿胸口没藏好的过所一角,没忍住又笑了下。



    孙归宁狐疑,“你笑什么?怎么这么爱笑。”



    “笑你心细又善良,我命好,得你所救。”刘长君缓缓说。



    孙归宁:“好说好说,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你也不是坏人。”语气先是略带几分心虚,说着说着试探。



    刘长君想:坏人不会说是坏人的。他对上小哥儿明晃晃试探的双目,轻轻颔首肯定说:“我应该是个好人吧。”



    “我就知道,哈哈。”孙归宁打了个哈哈,也觉得自己试探蠢蠢的,站起来活动了下有些发麻的腿,说:“你等我背你。”



    刘长君坐在地上,说好,“麻烦你了。”



    小哥儿粗布衣,农家男子打扮,很是利落,可掩盖不住灵秀,鼻尖侧面还有一颗小小的红痣。



    “还没问救命恩人姓名。”



    孙归宁扶起刘长君,一边说:“我叫孙归宁,你喊我名字就好。”



    “好。”刘长君眼前有些眩晕,也有点恶心,舌根压着痒意,忍住了咳嗽,他看小哥儿吃力背着他,“不然你放我在这儿先去找人。”



    孙归宁使劲背着人,好像还行,能顶住,也多亏他过去三年把自己养得好,吃肉喝奶补回来了,要是放在老孙家日子的他,美男就等死吧!



    他侧脸,估量自己体力,实事求是说:“我能背动,不过走不到村里,我知道有一个乡间路叉口,到那里碰碰运气,其他村人要是进城或者回村,麻烦别人跑个腿带个话。”



    小哥儿的发丝挨着他的脸颊,一股清清淡淡的橘子味。发丝搔着他的脸,香味钻进了他的鼻尖,喉咙痒意没了,刘长君望着小哥儿侧脸,“你嫁人了吗?”



    孙归宁脚下差点一个趔趄,扭头看背后,“不是,你什么话,没头没脑的。”又说:“没结婚,单身。”说完这个,他心脏砰砰直跳,有点成年人明知故问的试探:“你呢?”



    又扭回头,“想起来了,你没了记忆。”



    “你看着还挺有年纪,也束发冠了,二十好几,成家的年龄。”



    孙归宁说着说着看向前方,双眼冷静,救人一命,积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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