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
于是,我成为了一名独来独往的杀手。
我既杀贪官,也杀黑帮头目,偶而还杀几个商。如果可能,我也会顺手劫
富,但从不济贫。
倘若杀人现场正好有一两个美女,我多半会顺便泄火,然后毫不犹豫地将其
杀掉。可笑的是,那些女人总是天真的幻想,我干完她们之后有可能一时心情大
好而放过她们,所以总是无比下贱地设法讨我欢心。
但事实上,无论我干她们干得多么痛快,无论她们有多么可爱可口,无论她
们如何委曲求全百般献媚,都没有意义。
我绝对不会给机会她们,像文顺卿一样,伤害我。
我绝对不会再容许自己爱上任何一个人,即使仅仅是某人的身体也不可以。
我发誓,绝不要再有一丝一毫的动摇。
因为,我要做一个真正残酷的天使。
而真正的残酷,必须无情。
*** *** *** ***
几年之后,我辗转回到了那个城市。
在文顺卿的墓前,我坐了整整一个下午。抚摸着了那块坚硬的墓碑,我恍惚
回到了从前。我柔声对她说:「好吧,我只允许自己在你一个人面前软弱。」
我的泪腺很久以前就已经干了,但我仍然戴着一副硕大的墨镜,因为,现在
阳光对我来说,实在太刺眼了。别人在阳光刺眼时可以大量分泌泪来滋润,而
我无法流泪,不带墨镜的话,很可能会被直接瞎。
便是如此,我仍然要每隔一小时滴一次泪成分的眼药水。
也好,至少它提醒了我,我的的确确是一个无泪之人。
这个城市有个黑帮最近搞得很火,官匪勾结,妖邪横行。我来这里,其中一
个原因,便是为了让那个嚣张的黑道头子接受天罚。
经过连日的跟踪调查,我已经掌握了他的部分情报,足够杀死他。
我选择了他某一个情妇的家,作为狩魔之地。
杀人的过程并没什么新意,无非是等他二人在床上干得要生要死之际,确实
地让他死去。偶而我会发神经用铁丝勒死目标,不过通常我都会用刀。
一把折叠式的小型瑞士军刀。
因为,我极端喜欢那种毫不妥协的绝顶锋利。只要往人心处一刀刺下去,再
用力一扭,「喳」一声,心碎掉,任他再凶恶也必死无疑。
我一脚踩在那具尸体的屁股上,对压在下面的女人说:「你不想死的话,就
给我躺着,什么都不要做,什么都不要问。」
我将那死人翻过身去,顺手用被单盖住推到床下。他那极度充血的阴茎仍然
坚挺,从女人的阴道内拔出时还发出一下靡的「卟」响。
那女人的两片阴唇突然失去填充物,不住地开合,如同湿淋淋的待哺鱼吻,
不过确实红嫩可爱,腻滑惹火。
我从她腿间望上去,只见她小腹平坦,纤腰丰乳,乳尖还红艳得像两只小樱
桃,而那张脸,更是精巧美丽的鹅蛋型。
她瞪着一双大眼惊恐地望着我,丰满的下唇微微颤抖,似乎仍然感到难以置
信。我一边脱裤一边说:「别怕,我马上来安慰你。」
由于我没有将刀从尸体上拔出来,床上并未沾到太多血。我赤裸地爬上床,
二话不说直接插入那女人本就湿滑的阴道内。
她被我插得深深地哼了一声,我阴笑:「怎么样?我比他大多了吧?」
女人咬牙不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