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载着灯盏从幼儿园回家正巧赶上吃晚饭,饭桌上有羊肉,灯盏洗完手跑到桌边拿筷子夹肉吃,星河说:

    “灯盏,你是小姑娘,吃饭不要学你舅舅,他吃东西太难看了。”

    灯盏于是乖乖地小口吃,星河扫丁宣朗,果然看见后者低头加菜没搭理自己,于是他也不做声,等到晚饭吃完,丁宣朗按照说明书在院子里安装净水器,星河蹲在他旁边帮他搭手,他递给丁宣朗一把螺丝刀,说:

    “朗哥,你记不记得,大一那年你去首都看我,我自行车坏了,是你帮我修的。”

    丁宣朗闷闷嗯一声,表示自己听见了。

    星河又带着些埋怨的语气低声叫一声:

    “哥”

    以前两人好的如胶似漆,星河私下里有时候叫丁宣朗朗哥有时候直接叫哥,“哥”后边多半加上调情的话,例如:“哥,你亲我一口。”之类。

    丁宣朗听见星河叫他“哥”,于是抬头面无表情盯着星河看,丁宣朗不高兴的时候就喜欢面无表情或是皱着眉头盯着人家看,直看得对方心里发毛。

    星河让丁宣朗盯得心虚,期期艾艾地低声说:

    “你别生气,你要是不乐意听,我就不叫了。”

    丁宣朗低头借着拧螺丝,说:

    “我给市的派出所打过电话了,你的身份证最晚下下个礼拜寄到,你想好之后去哪里了没?”

    星河似乎让丁宣朗冷淡的语气伤了心,他低头拨弄掌心里几个螺母,说:

    “我想去西藏。”

    丁宣朗让他的回话弄得心头冒火:

    “你去西藏找工作?”

    星河将螺母搁在地上,说:

    “干嘛不可以,我去保护藏羚羊!”

    丁宣朗没想到七八年不见,星河居然有了面朝大海,春暖花开的特质,开了失恋的力量的确是强大的,失恋十年前把丁宣朗

    变成小镇上的无为青年,如今又把个模特变成了神经病诗人。

    星河说完那句撒气的话,又接着拿指尖戳螺母,过一会儿,他突然下定决心似的凑到丁宣朗耳畔,悄悄用气音说:

    “告诉你,我要是去西藏,我就去找一个个悬崖跳下去喂秃鹫,你知道西藏人管这个叫什么么,叫天葬——没人管我,还有老天帮我收尸。”

    星河说这话的语气就和小刀子似的险恶,丁宣朗猛然抬头,却看见星河一脸无辜的笑容,那模样就的和灯盏小朋友似的。

    星河笑着就起身走了,留下丁宣朗一个人装净水器。

    丁宣朗一面装机器,一面走神皱眉头,星河的外表不便,可是里子可真不一样了,他刚刚那玩笑话居然说得和真的似的,居然使得丁宣朗感到余音绕耳,脑海里一直重复星河的一字一句。

    这算什么威胁么?不和他和好他就去自杀?以前怎么没发现这人有毛病。

    丁宣朗把净水器装好以后洗个澡,一面擦头发上的水,他一面走进屋,屋里空调打了二十三度,某个穿着睡袍的“大哥哥”正坐在丁宣朗的床上给圆润可爱的灯盏小朋友讲睡前故事。

    丁宣朗看见星河坐在自己床上就皱眉扭头往外走,星河叫他:

    “朗哥,你去干嘛?”

    丁宣朗头也不回地说:

    “撒尿。”

    今晚天上没有星星也没月亮,院子里黑漆漆,丁宣朗走过中庭,发觉星河跟在自己身后,问道:

    “你干嘛?”

    星河说:

    “上厕所。”

    恰巧一阵穿堂风吹过来将星河睡袍衣摆撩起来,丁宣朗一侧身,说:

    “你先去。”

    星河:

    “?”

    丁宣朗皱眉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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